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03-09 會期 9屆1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由於原住民族電視臺目前係透過中新1號及2號衛星播送電視節目,而中新1號即將於105年10月停止傳輸原民臺電視訊號,屆時恐影響3萬戶收視戶權益。另為使原民臺納入數位無線電視頻道,提升收視觸達率,特參酌公股處理條例規定,於104年6月16日修法三讀、104年7月1日公布施行「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四條第二項:「原住民族廣播、電視專屬頻道所需用之電波頻率,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主管機關規劃分配之。」及第三項:「本基金會得委託經營無線電視之機構播送原住民族電視臺之節目及廣告,不受廣播電視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之規定。意即原住民族廣播、電視專屬頻道所需用電波頻率完成規劃分配前,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得委託『經營無線電視之機構』播送原住民族電視臺之節目及廣告,不受廣播電視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為使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得委託公共電視播送節目及廣告,保障3萬戶收視戶權益,並提供多元收視方式,擴大原民臺收視群眾,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協助原民臺節目及廣告經由公共電視播送。
發言委員 發言紀錄
決議 修正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鄭天財
聯署提案 劉櫂豪; 陳歐珀 ; 李昆澤; 趙正宇; 葉宜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