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3-07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104年12月18日立法院三讀、105年1月6日公布施行「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規定,將教育預算從不低於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22.5%,調高為不低於23%,一年可增加200億元教育預算。考量原住民族各項教育仍亟須加強,以縮減原漢教育程度,爰請教育部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規劃籌措原住民族教育經費辦理下列事項:(一)優先辦理原住民4歲免費學前教育。(二)加強原住民大專生助學措施。(三)調高原住民大專學生獎助學金的金額及名額。(四)增加經費辦理民族教育。(五)增加經費辦理家庭教育及親職教育。(六)增加經費辦理學生課業輔導。(七)增加經費辦理族語及英聽學習。 | ||
發言委員 | 吳志揚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蔣乃辛; 高金素梅 | ||
聯署提案 | 鄭天財; 鍾佳濱; 張廖萬堅; 何欣純; 吳志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