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
日期 |
2016-03-07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教育部體育署於教育課程中實施游泳與自救能力教學,因屬依課程綱要實施之課程,依「國民義務教育法」第5條免納學費之規定,不應再另向學生收取費用,建請中央研議補助游泳教學所需經費,並在此之前,同意以其他教學方式實施,而其經費計劃另以專案核定。 |
發言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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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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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
修正通過(P.139) |
會議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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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提案 |
鍾佳濱 |
聯署提案 |
張廖萬堅; 何欣純; 鄭麗君; 黃國書; 高潞.以用.巴魕剌; 吳思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