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
日期 |
2016-03-07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有鑑於103年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一條修訂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針對中等學校校園安全業務,及早提出配套措施。並以目前軍訓教官編制員額之預算規模(含校園安全人員預算),研議回歸國防體系或輔導轉任其他(含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之可行性,並於三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發言委員 |
鍾佳濱(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鍾佳濱 |
聯署提案 |
鄭麗君; 何欣純; 黃國書; 徐永明; 張廖萬堅; 吳思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