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3-07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原住民族教育法自87年立法至今已18年,原教法第9條規定「中央政府應寬列預算,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其比率合計不得少於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預算總額百分之一點九。」然而原住民族教育體系卻遲遲無法建構,究其原因乃原住民族教育政策與預算編列無法澈底落實執行。請教育部針對原住民族教育法所規定之預算比例,自106年度起,預算書單獨列出該百分之一點九的相關預算科目與具體之細部執行計畫,並說明何謂「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教育」。 | ||
發言委員 | 吳志揚 高金素梅 |
發言紀錄 | PDF檔、PDF檔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高金素梅 | ||
聯署提案 | 鄭麗君; 何欣純; 鍾佳濱; 吳志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