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3-07 | 會期 | 9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為造就地方觀光產業振興,持「優質團」簽證赴台陸客,旅遊業者帶領至特定購物點得增為兩處,以提升觀光外匯成長。(一)觀光局要求旅遊業者對待持優質團簽證赴台陸客,需有別一般簽證,於旅遊行程中三分之一的天數,安排入住星級酒店;每人每日餐標提升至500元台幣等,優化旅遊品質的諸多規定,立意良善。因此選擇參加優質團的陸客,多數較具消費能力,且有購物需求的高端旅客。(二)觀光局卻訂定「持優質團簽證的陸客,A類購物站只能擇一前往」等相關購物限制,明顯違反陸客的購物需求,壓縮地方產業的生存空間,抑制觀光外匯的成長。(三)持優質團簽證赴台陸客,旅遊業者帶領至A、B類特定購物點得增為兩處,請交通部觀光局於1個月內照提案內容研議修正相關配套,以促進地方觀光產業發展,並提升觀光外匯成長。 | ||
發言委員 | 陳雪生(1次) 葉宜津 |
發言紀錄 | PDF檔、PDF檔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陳雪生 | ||
聯署提案 | 鄭天財; 簡東明; 李昆澤; 陳素月; 葉宜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