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及提案內容 |
三、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8人臨時提案,有鑑於農曆年前台南發生規模6.4級大地震造成嚴重損失,另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發現,全國屋齡超過30年以上老舊房舍已超過368萬戶,占所有建物比例44%,這些老屋幾乎都無法承受規模6級以上地震,且全台「低耐震」與「未經耐震設計」的房屋更高達425萬戶,一旦發生規模6級大地震,屋舍都有全倒的可能,死傷更無法估計。國家地震中心已經發出警訊,如果台北遭遇此次台南的規模6.4級地震,將會倒掉4千多棟房子,死亡人數恐達上萬。台灣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發生地震頻率極高,為防微杜漸,減少震災損失,本席等要求行政院:1.立即針對全台「私有公用」建物進行檢查,尤其是賣場、百貨公司或電影院等住商混合建築即刻展開耐震安全檢修,確保其耐震能力;2.針對私有30年以上老屋進行安全體檢,並提供老屋拆除重建與修繕經費補貼;3.盡速通過修正「建築法」與「都市更新條例」,落實「建築安全履歷」、杜絕「一屋建設公司」及加速「防災型都更」進行,確保民眾住宅安全;4.採納學者專家建議,建案監造人除建築師外,也應納入結構技師共同監造,維護房屋建造品質才能有效減緩地震災害損失。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