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 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 | ||
日期 | 2012-03-06 | 會期 | 8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賴士葆、盧秀燕等22人臨時提案,查我國家戶連網率超過八成,經常上網人口約1,096萬人,顯示網路已成為民眾生活的一部分。近來,隨著雲端應用的興起,人們對於網路頻寬的需求也愈來愈高,但我國ISP業者的寬頻服務卻常被批評收費太貴、速度太慢,惹來廣大民怨。其實,民眾對於寬頻服務最不滿意的是,花了大錢卻得不到該有的連線速率。因此,為保障民眾購買寬頻上網的服務品質及權益,爰提案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限期於三個月內,針對ISP業者,依不同級距之寬頻服務,訂定最低上網頻寬服務水準保證規範並予公告實施,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賴士葆(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本案暫不予處理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賴士葆; 盧秀燕 | ||
聯署提案 | 潘維剛; 詹凱臣; 徐耀昌; 蘇清泉 ; 廖國棟; 江啟臣; 羅淑蕾; 邱文彥; 陳雪生; 柯建銘; 徐少萍; 蔣乃辛; 李桐豪; 林鴻池; 蔡正元; 王惠美; 陳鎮湘; 林德福; 馬文君 ; 廖正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