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 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 | ||
日期 | 2012-03-06 | 會期 | 8屆1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黃志雄等11人臨時提案,鑒於現行勞工退休金計算方式是以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第35條辦理,然而按此條例辦理之結果對於公務機關約聘僱人員之退休金權益將不受保障,更有規避勞基法規定雇主應負責任之疑義。爰此建請相關部會,應修法改善現行給與辦法與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制度,進一步保障約聘僱人員之核給退休給與相關權益,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黃志雄(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黃志雄 | ||
聯署提案 | 蔣乃辛; 黃昭順; 徐少萍; 羅淑蕾; 楊麗環; 江啟臣; 林鴻池; 廖國棟; 呂學樟; 陳雪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