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
日期 2016-12-20 會期 9屆2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十八、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4人,基於醫院暴力事件仍層出不窮,而暴力事件發生後,將對醫護人員受害者將造成身體損傷、暫時或永久性的身體失能及精神心理傷害,亦可能引起醫療機構組織運作的負面效果,雖政府已修訂醫療法第24、106條來保護醫護安全環境,惟各大醫療體系多半僅於急診室設立警民專線報警系統,對第一線醫護人員之人身安全仍無法達到即時保障作為。有鑑於此一現象除不符合社會大眾期望要求外,亦造成醫護人員精神層面上的負面效果,爰提案要求行政院及其相關單位,應於半年內提供當班醫護人員配置隨身警報設備,以縮短報警反應時間,有效反制具有攻擊企圖人員;並要求院方設置職業安全衛生室協助醫護就診,有必要時協助提出職安申訴,其結果納入醫院評鑑的重要項目,以達落實預警機制目的,確維醫護人員身心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賴士葆(1次) 發言紀錄 PDF檔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聯署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