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11-21 會期 9屆2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鑒於體育署為配合總統政見與行政院之政策,將於明年度預算中增加聘用學校專任教練經費,預計可為全台各校體育班增加300名專任教練,造福基層體育人才。然而,盤點目前相關法規如「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其中在初級專任教練部分,卻出現認證標準門檻過高、適用範圍側重於主流賽事與僅限於甲組選手適用等問題,而忽略實務上基層教練仍有非優秀選手出身之可能,另以技擊類運動而言,現亦部分項目並未列入全國運動會,造成許多基層教練反而無法受惠於政府政策。是故,建議體育署應於1個月內檢討相關規定,將大型錦標賽與帶隊經驗等要件納入辦法設計,豐富國內各級學校初級專任教練之選才可能性。
發言委員 黃國書
張廖萬堅
發言紀錄 PDF檔PDF檔
決議 修正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黃國書
聯署提案 許智傑; 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