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11-17 | 會期 | 9屆2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文化部自102年起開始推行「藝術銀行」,惟目前藝術銀行僅有作品徵件、作品出租兩項服務項目,對於藝術市場的活絡並無太大的助益,也未達藝術銀行朝自給自足經營可能性,參考國外藝術銀行營運案例,如何讓藝術銀行永續經營,文化部應在2個月內邀請專家學者、藝術家、民間團體等,就藝術銀行未來的定位與功能,目前營運狀況,進行探討與重新規劃,並進行法規辦法的修正,研討結果於3個月內以書面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讓藝術銀行真正成為提升國人美學素養,協助藝術家開拓推廣,永續營運的目標。 | ||
發言委員 | 吳思瑤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陳學聖 | ||
聯署提案 | 黃國書; 李麗芬; 柯志恩; 吳思瑤; 何欣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