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11-10 | 會期 | 9屆2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鑒於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與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功能多有所重疊,然前者每年教育部尚須耗資千萬元補助其人事及會務基本運作費,未若後者單以各入學管道考生報名費採收支對列方式維持業務之推展,故思忖預算資源之有效運用及衡酌少子女化趨勢,復秉大學法第24條第2項立法意旨,大學招生得組成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共同協商,另參酌一般大學招生組織層級亦未有招生策進總會類此組織,且考量教育部業於本(105)年4月啟動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併入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之研議,爰請教育部於1個月內將整併規劃期程及具體做法送交本委員會及各委員,以利瞭解成效。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高潞.以用.巴魕剌; 陳學聖 | ||
聯署提案 | 李麗芬; 張廖萬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