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11-10 會期 9屆2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為保障學生受教權與落實精緻教育,教育部訂有合理教師員額編制數,以國小為例,一班至少需配置1.65個老師。又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教師聘任與給薪係為各地方政府權責,但各縣市政府礙於經費拮据,正式教師缺額釋出甚少,或以改聘代理教師因應。惟查,代理教師長期遭受不公平待遇,雖與正式教師擔負同等的教學任務、行政工作,即便寒、暑假亦配合出勤,但每年卻僅能領到10個月薪水,相當不公允。而今,教育部為落實合理教師員額政策,自民國105年度開始,以「採外加代理教師員額方式」補足人力,預計補助3,530位代理教師,是以,保障代理教師權益刻不容緩。綜上,要求教育部應即刻檢討「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研擬以法規保障代理教師之聘期及薪資之可行性。
發言委員 發言紀錄
決議 照案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張廖萬堅
聯署提案 蘇巧慧; 吳思瑤; 柯志恩; 李麗芬; 高潞.以用.巴魕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