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11-10 會期 9屆2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依基本教育法第3條:「教育之實施,應本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原則…」。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訂定精神,以「規範、引導學校課程教學的發展與實施;重要的是,要能照顧每一個孩子的學習。」然而,根據OEDC 2012各國數學素養表現變異,臺灣前段和後段學生差距是世界第一。台灣教育現場教師,因為種種限制多數無法進行適性教學、差異化教學。對於學生學習落差大,適性教育無法落實,請教育部提出短中長程的策進作為,爰請於3個月內將報告送交本委員會。
發言委員 發言紀錄
決議 修正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蘇巧慧
聯署提案 何欣純; 黃國書; 鍾佳濱; 蘇治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