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11-09 | 會期 | 9屆2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鑒於現代社會之家庭型態隨時代變遷日益多元,實務上不乏隔代教養、親戚撫育等多種類型。然現行民法親屬及繼承篇章並未將上述家庭型態納入考量,從而導致第194條、第195條對身分法益受侵害之請求權人之限制仍以父、母、子、女、配偶等核心家庭成員為主,亦造成此次僅修正民法第194條會有權利保障失衡之疑慮。爰此建請法務部應考量我國家庭類型的多元態樣,儘速全盤檢討並提出民法及其他相關修正法案送交本院審議,以維人民之權利保障。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尤美女 | ||
聯署提案 | 周春米; 張宏陸; 許毓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