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11-07 | 會期 | 9屆2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依據醫療法第二十八條醫院評鑑與督導考核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醫院評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轄區內醫療機構業務,應定期實施督導考核。」查大型醫療院所之醫事人力配置,關係勞動權益及病人健康安全,故除醫院品質評鑑外,中央主管機關亦應督促地方政府加強地方督導考核。據上,爰要求衛生福利部發函各地方政府,於106年1月1日起,進行逐月監測,並於半年後提出成果報告,並提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林靜儀 | ||
聯署提案 | 吳焜裕; 陳曼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