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11-03 | 會期 | 9屆2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對於日本籍公務船於沖之鳥礁之公海海域強扣我國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對我漁民上銬、脫衣檢查並強索170萬元保證金,違反海洋法公約公海自由,嚴重侵害我人權、漁權及公海權益,立法院朝野黨團先前已簽署共同聲明,表達強烈譴責及抗議!對於日本政府於公海上多次強扣我漁船,危害我人權、漁權及公海權益,已嚴重影響雙方關係之正面發展。對此,前政府均要求海巡署、漁業署及海軍組成之中華民國護漁船隊進入沖之鳥礁200浬範圍內保護我國作業漁船安全,然新政府至今都是政令宣導無實際動作!有鑑於農委會及漁業署日前參與「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為營造台日友好氛圍,導致台灣漁民權益遭到刻意淡化,最受矚目的「沖之鳥」議題最後我方代表僅能應付式表達立場,軟弱無能,無法護衛主權及漁權。總統蔡英文口口聲聲表示最關心的漁民權益問題,更證明只是用來欺騙漁民。爰此建請新政府必須於「沖之鳥礁海域漁汛期間」,持續執行「沖之鳥礁附近公海巡護任務(200浬範圍海域護漁任務)」,以貫徹捍衛我國漁民生命財產安全和漁權的使命、維護中華民國國格主權尊嚴。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廖國棟; 王惠美; 張麗善; 江啟臣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