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10-26 會期 9屆2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查現有民營電廠(IPP)與台電公司的購售電合約(PAA),自88年簽約,約期為25年,將於113年陸續到期,能源主管機關應考量區域環境承載及空氣品質總量管制,加強未來非核家園與能源配比規劃與排碳係數之電業管制等規劃,以有助空氣品質保護與永續發展,惟現有民營電廠(IPP)仍未積極調整燃氣發電之規劃,爰要求能源主管機關應積極要求現有燃煤IPP電廠應於到期續約時改為燃氣,否則台電公司將不予續約,且應要求相關業者提前因應,能源主管機關並於一個月內就規劃與溝通成效,赴經濟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發言委員 發言紀錄
決議 修正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PDF檔
主提案 蘇治芬
聯署提案 陳明文; 管碧玲; 邱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