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10-24 會期 9屆2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針就原子能委員會所公布資料,我國核電廠除役採用「立即拆除」(DECON),除役時限為25年。參考美國NRC(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資料,美國已除役之反應器,僅有3組採用「立即拆除」(DECON),卻有13組是採用「延遲拆除」(SAFSTOR),以「延遲拆除」(SAFSTOR)者居多。且放射性物質經過長時間衰變,輻射相對會減弱,不管對土地或是作業人員來說,安全性更高。有鑑於此,建請原子能委員會參考國外研究,比較「立即拆除」(DECON)及「延遲拆除」(SAFSTOR)(包含優劣、風險、預算花費等)以及台灣現有核電廠是否適用「延遲拆除」(SAFSTOR)提出評估,並於1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發言委員 發言紀錄
決議 修正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柯志恩; 陳學聖
聯署提案 吳志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