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 | ||
日期 | 2016-10-11 | 會期 | 9屆2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一、本院委員張麗善等15人,有鑑於日前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檢測市售3C可充電式鋰電池高達3成電容量不合格,隨著科技的發展,3C電子產品是現代生活中必需的配備,而其使用的電池容量及續航力尤顯得格外重要,「可充電式鋰電池(3C二次鋰電池)」因具有良好的儲電效能,被廣泛運用於3C產品如相機、筆電等之中,不良品之電池導致3C產品或電池本身爆炸或故障時有所聞,電池若品質不穩定可能成為生活上極大潛藏性危險傷人之近身物品,「3C二次鋰電池」於103年5月1日公告列為應施檢驗商品,於上市前業者須完成檢驗程序,符合檢驗規定後,於商品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始得於國內市場陳列或銷售,截至今日卻仍有這麼高比例不合格,顯示需加強「可充電式鋰電池(3C二次鋰電池)」之管理。爰建請行政院責成相關機關針對「可充電式鋰電池(3C二次鋰電池)」之電池容量研議固定規格,促進市面上「電池容量與標示一致」之目標,以達維護消費者權益之目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張麗善(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張麗善 | ||
聯署提案 | 許淑華; 江啟臣; 王惠美; 孔文吉; 陳宜民; 王育敏; 李彥秀 ; 蔣萬安; 鄭天財; 曾銘宗; 徐榛蔚; 羅明才; 呂玉玲; 林麗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