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10-05 | 會期 | 9屆2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教育部國教署因承辦人更迭,尚未核定各級學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教育助理員」之經費,導致進度延宕。特殊教育助理員是為保障身心障礙學生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機會而設置的專業人員,負責協助學校實施特殊教育。由學校個別於7月向教育部提出員額申請,國教署則應於9月前核定,才能於學生開學前完成聘用程序。然而現今已10月份卻尚未完成核定,是故致使部分學校不敢先行代墊經費、聘用特殊教育助理員,嚴重影響特教學生之權益。為使學生受教權及特殊教育助理員工作權不因行政程序延宕遭致損害,要求教育部國教署應儘速於1周內完成核定程序。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吳思瑤 | ||
聯署提案 | 張廖萬堅; 蘇巧慧; 李麗芬; 何欣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