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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日期 2016-09-29 會期 9屆2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改革體育,扶植運動產業發展,必須有效解決體育資源之「患寡暨患不均」問題。其中,「患寡」部分除提升體育預算外,必須提高民間投資,開闢多管齊下之財源,廣納企業與個人之捐助。「患不均」部分,則應透過制度設計及法制健全,降低中介組織(各單項協會)居間壟斷之機會,鼓勵民間資源可直接捐助予個別運動員或學校、體育組織。特提出以下建議,請體育署進行檢討:(一)提高監督,改革單項協會之財務紀律問題。(二)廣用政策工具,開闢體育運動財源應多管齊下,增進公眾投資。(三)修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賦予個人捐贈體育事業得享稅賦優惠之法源。(四)提升「體育運動贊助資料庫媒合平台」執行效率,有效媒合個人或企業捐助予各類運動員,而非集中於部分明星運動員或個別單項協會。
發言委員 發言紀錄
決議 照案通過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吳思瑤
聯署提案 鍾佳濱; 何欣純; 李麗芬; 張廖萬堅; 高潞.以用.巴魕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