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9-21 | 會期 | 9屆2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鑑於農村再生基金辦公室成立後,未來農村再生相關申請案,係以各縣市轄區內審查通過之農村再生計畫社區數計算,每社區以200萬元編列為上限,申請案送該辦公室審查;然據瞭解某些縣市政府相關業務只有1至2人負責,且承辦人對業務不甚熟悉,缺乏農村再生專業背景,根本無法執行該業務,雖該辦公室預定補助各縣市專案經理團隊,仍請農委會於1週內盤點各縣市政府相關業務人力配置運用情形,以利業務推動。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修正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王惠美; 孔文吉 | ||
聯署提案 | 廖國棟; 張麗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