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日期 | 2016-09-21 | 會期 | 9屆2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105年4月25日,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礁東南東約150海浬海域作業時,遭日本公務船扣船,還將船長潘建鵬押走,家屬匯款保證金新臺幣176萬元後才放人,還引發漁民不滿集結北上抗議。琉球區漁會表示,家屬月前已經拿回保證金176萬元,不過這筆錢,卻是因為政府委託,先由全國漁會的「海難救助金」撥款代墊,日後這筆錢跟日本討回來後,就會將金額歸還。但:1.「海難救助金」是給在海上冒險犯難的漁民一個急難救助金,漁民若不幸死亡,可以先拿到35萬元應急,是一筆救命錢,所以保證金176萬元當然不符合救助辦法。2.東聖吉16號事件的保證金,政府必須去跟日本討回來,不然到了最後,難道是要由政府編預算來還嗎?最後變成全民買單,到時候,漁民尊嚴何在?爰建請農委會漁業署儘速透過外交管道(亞東關係協會、台日海洋對話機制)要回「176萬元勒索金」。 | ||
發言委員 | 發言紀錄 | ||
決議 | 照案通過 | 會議紀錄 | PDF檔、PDF檔 |
主提案 | 張麗善; 王惠美; 廖國棟; 孔文吉; 江啟臣 | ||
聯署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