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及提案內容 |
檢視歷年颱風水患均造成嚴重農損,目前行政院指示農委會儘快研擬出所得保險辦法,做長期規劃,但根據部分學者指出:1.過去農委會一直在研擬的農業保險係屬災害保險,也開始以高接梨作物試辦,每公頃保險費依保險類型而定。如今改朝換代,新政府端出來的是「所得保險」,明顯與先前的「災害保險」不同,讓農民一頭霧水。究竟何種保險對農民最有利也較為可行?新政府必須先清楚說明。2.台灣多屬小農規模,且台灣位處天然災害好發地區,保費相對較高。國外實施農保經驗顯示,在小農經濟條件下,實施農保相當困難;相反的資本型農業對農業保險則有較高的意願。目前國內試行的農業保險係屬自願性質,儘管政府給予部分保費補助,多數農民還是心存觀望。如何簡化理賠認定、縮短理賠程序與時程,提高理賠率,將影響農民投保的意願。3.保險業者在商言商,如何透過政府在技術、專業人力培訓、部分經費補助等協助下,降低承保公司營運費用,並反映在保費及理賠率上,會是農保成敗的重要關鍵。不過國際經驗顯示,一旦實施補助後,補貼機制的退場在實際執行上有相當程度的困難,必須事前就設定明確的退場機制(包括時機或條件)以及穩定的財源規劃來支撐。4.農業所得保險的推動,是以美國為主;而高額的保險成本,已成為美國農業保險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目前美國農業保險分別從產量保險或收入保險兩方面進行多個保障水準的損失保險賠付;日本政府則在加入TPP後,為了幫助農戶應對農產品價格下跌風險,彌補農戶收入減少部分,計畫推動收入保險制度,使收入達到過去五年平均年收入的80%~90%。而台灣農民因免申報農業收入及所得課稅在認定上有困難,爭議大,保費高且保險性質為何:互助保險?半政策性半商業性保險?商業性保險?以及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如何有效防範?新政府都必須提出詳細的評估數據與做法,與農民做充分溝通,而不是先射箭再畫靶徒增民怨!爰建請農委會應儘速責成相關單位提出規劃草案並擇期召開公聽會聽取意見,落實照顧農民美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