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 | ||
日期 | 2016-09-20 | 會期 | 9屆2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三、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3人,鑑於教育部所定之「補助國民中小學校舍耐震能力評估補強執行及管考作業要點」及「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宿舍作業要點」,規定「取得建造執照有困難者」不得申請或不予補助。由於早期建築法規並無要求建照及使用執照,部分偏鄉學校校舍因歷史因素,無法取得建照及使用執照,即使校舍毀損也無法申請補助或進行建物整修,對仍在使用這些校舍的師生實有安全之疑慮。爰此,建請教育部與內政部召開專案會議,針對無法取得建築使用執照,然卻有修繕需求之校舍建築,如何給予補助並進行修繕,提出妥善解決方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柯志恩(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柯志恩 | ||
聯署提案 | 林麗蟬; 徐榛蔚; 費鴻泰; 陳宜民; 張麗善; 呂玉玲; 鄭天財; 林為洲; 顏寬恒; 曾銘宗; 廖國棟; 高潞.以用.巴魕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