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 | ||
日期 | 2016-09-13 | 會期 | 9屆2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八、本院委員簡東明等13人,鑒於104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所核定之「公益彩券回饋金計畫」(共31案,核定金額2億8,126萬元),其中8案(核定金額共2億6,316萬元),其補助單位仍為原民會下各局處(包括原民會社會福利處、教育文化處、土地管理處、文化園區管理局),比率高達93.56%,並遠高於前3年度(101年度71%、102年84%、103年82%),違反「原住民族委員會審查申請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計畫處理要點」申請補助單位之規定,且不符「公益彩券回饋金」設立宗旨「以政府資源投入民間社區,辦理弱勢族群之服務就業暨推展社會福利」。因此,爰提案要求原民會儘速改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簡東明(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簡東明 | ||
聯署提案 | 曾銘宗; 廖國棟; 蔣萬安; 李彥秀 ; 徐志榮; 蔣乃辛; 陳宜民; 徐榛蔚; 林麗蟬; 陳雪生; 鄭天財; 陳超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