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吳育仁、楊玉欣等24人臨時提案,鑒於國內大專院校校安中心執勤人力(校安人員)近年爭議不斷,備受批評之處有三,除了透過各種學科、術科、體能測驗排擠到原本具有經驗中高齡校安人員,製造中高齡失業者外;其次,退休軍訓教官轉任校安人員,以致有支領雙薪之批評,也是被指出社會觀感嚴重不佳之處;第三,比照警察單位設置高標準高門檻的體能測驗,導致中高齡工作者鑑測時易產生身體無法恢復之傷害。然而,校內校安中心執勤人力並不是警察,而是負責學生在校事務的通報與協調,教育部軍訓處藉由「警政署及海巡署體能測驗成績」來驅趕中高齡工作者,透過新設門檻與規範來裁撤既有校內工作者,不僅有違比例原則,嚴重傷害公平正義,亦違反勞基法,侵害勞動權。爰此,本席等要求教育部針對「教育部100年大學校院校安中心儲備專責人員培訓實施計畫」成績考評中,刪除「體能測驗:研習人員體能測驗,男女生3,000公尺徒手跑步,成績計算依警政署及海巡署體能測驗成績對照表以足齡換算成績」項目,或增列「過去曾於大專院校服務達3年之中高齡校安人員者,得以免測體能」,避免透過嚴苛體能測驗致使學校喪失中高齡且深具經驗的優秀校安專責人員,同時確保中高齡校內工作者權益,請公決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