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5次會議
日期 2012-10-23 會期 8屆2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本院委員陳歐珀、葉宜津、許智傑、林佳龍、管碧玲等17人臨時提案,有鑒於台灣醫師救人之餘還須承擔醫療傷害之刑責,醫師動輒得面對刑事訴訟,甚至得面臨巨額民事賠償,因此不僅助長「防衛性醫療」的效應,病患也無法獲得立即的賠償,演變成醫病關係的惡化並造成雙輸的結果。然而醫療傷害糾紛的民事賠償也要針對不同情形訂定賠償上限,如果沒有相關配套賠償措施,貿然推動除罪化,只是讓民眾更不信任醫師。所以在此呼籲衛生署應參考國內外「藥害救濟制度」模式,儘速成立「醫療傷害爭議救濟基金」,以免除醫師執業上的刑事訴訟包袱與防衛性醫療效應上的浪費。以改善醫病關係之惡化,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陳歐珀(1次) 發言紀錄 PDF檔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陳歐珀; 葉宜津 ; 許智傑; 林佳龍 ; 管碧玲
聯署提案 陳亭妃 ; 許添財 ; 蕭美琴 ; 李應元; 李桐豪; 趙天麟; 柯建銘; 薛凌; 尤美女 ; 李昆澤 ; 潘孟安 ; 蔣乃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