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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 | ||
日期 | 2012-10-09 | 會期 | 8屆2期 |
會議及提案內容 | 本院委員江惠貞、楊玉欣、蔣乃辛等13人臨時提案,針對二代健保法規定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收入、股利、利息、租金收入與兼職所得等六項皆須繳納2%的補充保費。此舉雖能達到擴大費基、挹注健保財務缺口之目的,且符合有收入便計納保費的公平原則,惟取消對弱勢者的健保差額補助,全台將有1,820萬人因此增加保費,造成極大負擔,不符合照顧全民的健保精神。本席建請衛生署應對未滿十八歲、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身心障礙者及經濟困難者,以基本工資新台幣1萬8,780元,作為補充保費扣費下限門檻,以維護學生及弱勢者、老人的權益,請公決案。 | ||
發言委員 | 江惠貞(1次) | 發言紀錄 | PDF檔 |
決議 | 函請行政院研處 | 會議紀錄 | PDF檔 |
主提案 | 江惠貞 ; 楊玉欣 ; 蔣乃辛 | ||
聯署提案 | 鄭汝芬; 蘇清泉 ; 林佳龍 ; 蔡錦隆; 許添財 ; 徐欣瑩; 廖國棟; 詹凱臣; 吳育仁; 王育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