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
日期 2013-05-21 會期 8屆3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本院委員孔文吉、陳學聖等20人臨時提案,鑒於南澳分駐所警員於今(102)年4月6日針對宜蘭縣南澳鄉南澳村原住民李平進行盤查,當時李平於加油站加油預備至山區巡視農作物,為自衛而攜帶槍枝,並據實回答,卻被控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且李平至分駐所時,承辦員警亦未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1條新法〈102年1月25日施行〉主動通知依法設立之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本案發生的根本原因,在於原漢民族之間文化傳統的差異性與價值觀的矛盾衝突所致,為維護原住民之訴訟權益,並減少司法機關濫行起訴,本席特建請行政院責成法務部、警政署應要求檢調單位落實刑事訴訟法第31條之規定,使族人因未熟諳相關法令而遭致起訴時能保障其人權。同時,籲請司法院依原住民族基本法之立法精神與意旨,尊重我原住民族之傳統文化、生活慣習及文化與價值觀,保障原住民有提出文化辯護之權利。應儘速要求原住民於獲得律師協助時,得將傳統文化習俗列入文化抗辯事由,俾妥適處理原住民之訴訟案件以弭平民怨、保障原住民基本人權,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孔文吉(1次) 發言紀錄 PDF檔
決議 函請行政院及司法院研處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孔文吉 ; 陳學聖
聯署提案 李慶華; 丁守中; 羅淑蕾; 廖正井; 呂玉玲; 林明溱 ; 林郁方; 陳淑慧 ; 黃志雄; 邱文彥; 鄭天財 ; 陳超明; 羅明才 ; 徐欣瑩; 紀國棟; 潘維剛; 徐少萍; 陳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