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立委專區 提案表現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第8次會議
日期 2013-04-16 會期 8屆3期
會議及提案內容 本院委員蔣乃辛、潘維剛、盧秀燕等19 人,針對台灣各地存在無數的家用電器、變電箱、基地台及雷達站等都會產生不等的電磁波,不僅妨礙民眾日常生活與行路安全,更嚴重危害民眾的身心健康。2007 年「美國電磁波最新研究報告」提出白血病、腦瘤、乳癌、前列腺癌等與電磁輻射有關。為了民眾安全,歐美國家普遍訂定高壓電纜必須有10 至50 公尺的安全設置距離,而且全歐洲住宅平均電磁波強度只有0.7 毫高斯;另外,日本電纜都埋在大馬路道路中央,而且至少6公尺以下地下共同管道。目前歐美各國與日本都訂有專法規範電磁波,而台灣連作業規範也沒有,為了維護民眾的健康與安全,本席等要求行政院立即檢討電器、電力及電信設施的電磁波危害性,建立電磁波的風險與預防觀念;訂定電磁波管制的「電磁波公害防治法」,有效規範室內與室外電磁波,並將預防性敏感場所學校、醫院、住家、育幼院及安養院等設定安全設置距離及限制最高電磁波強度;推動家用電器電磁波安全標章。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發言委員 蔣乃辛(1次) 發言紀錄 PDF檔
決議 函請行政院研處 會議紀錄 PDF檔
主提案 蔣乃辛; 潘維剛; 盧秀燕
聯署提案 邱文彥; 廖國棟; 羅明才 ; 陳淑慧 ; 陳碧涵 ; 王育敏; 簡東明; 林明溱 ; 呂學樟; 吳育仁; 呂玉玲; 李貴敏; 紀國棟; 林郁方; 孔文吉 ; 廖正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