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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基本資料
申報人姓名 顏清標 服務機關 立法院
申報日期 101年04月10日 職稱 立法委員
申報類別 就(到)職申報 檔案下載 108

(一)親屬資料
姓名 關係
黃美貴 配偶

(二)不動產--土地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範圍 所有權人 登記時間 登記原因 取得價額
臺中市龍井區龍目井段水里社小段0008-0002地號 1527 100分之10 顏清標 1994-11-16 買賣 (超過五年)
臺中市龍井區新東段0584-0000地號 91.84 全部 顏清標 1994-12-07 共有物分割 (超過五年)
臺中市龍井區龍目井段水里社小段0008-0013地號 1693 100分之10 顏清標 1994-11-16 買賣 (超過五年)
臺中市龍井區龍目井段水里社小段0008-0014地號 191 100分之10 顏清標 1994-11-16 買賣 (超過五年)

(二)不動產--土地變動情形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範圍 所有權人 變動時間 變動原因 變動時之價額

(二)不動產--建物(房屋及停車位)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範圍 所有權人 登記時間 登記原因 取得價額
台中市沙鹿區屏西路 432 全部 顏清標 1994-10-14 買賣 (超過五年)

(二)不動產--建物變動情形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範圍 所有權人 變動時間 變動原因 變動時之價額

(三)船舶
種類 總噸數 船籍港 所有人 登記時間 登記原因 取得價額

(四)汽車
廠牌型號 汽缸容量 所有人 登記時間 登記原因 取得價額

(五)航空器
型式 製造廠名稱 國籍標示及編號 所有人 登記時間 登記原因 取得價額

(六)現金(指新臺幣、外幣之現金或旅行支票)(總金額:新臺幣元)
幣別 所有人 外幣總額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七)存款 (指新臺幣、外幣之存款)(總金額:新臺幣元)
存放機構 種類 幣別 所有人 外幣總額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八)有價證券(總金額:新臺幣元)
1.股票(總價額:新臺幣元)
名稱 所有人 股數 票面價額 外幣幣別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2.債券(總價額:新臺幣元)
名稱 代碼 所有人 買賣機構 單位數 票面價額 外幣幣別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3.基金受益憑證(總價額:新臺幣元)
名稱 所有人 受託投資機構 單位數 票面價額 外幣幣別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4.其他有價證券(總價額:新臺幣元)
名稱 所有人 單位數 價額 外幣幣別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九)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總價額:新臺幣元)
1.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
財產種類 項/件 所有人 價額

2.保險
保險公司 保險名稱 要保人 備註

(十)債權(總金額:新臺幣元)
種類 債權人 債務人及地址 餘額 取得時間 取得原因

(十一)債務(總金額:新臺幣189,172,113元)
種類 債務人 債務人及地址 餘額 取得時間 取得原因
催收款 顏清標 國泰世華銀行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5,707,475 1996-05-30 短期放款
長期擔保放款 顏清標 華南銀行清水分行 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 8,646,484 1995-07-08 繼承債務
長期擔保放款 顏清標 華南銀行清水分行 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 9,601,734 1995-07-08 繼承保證債務
擔保放款 顏清標 元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臺中市沙鹿區北勢東路 71,062,315 2008-10-23 依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97年10月23日北院隆97執
長期擔保放款 黃美貴 華南銀行清水分行 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 8,961,620 1995-07-08 房屋貸款
催收款 顏清標 國泰世華銀行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29,291,128 1996-05-30 短期放款
催收款 顏清標 國泰世華銀行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25,934,529 1996-05-30 短期放款
催收款 顏清標 國泰世華銀行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24,224,554 1996-05-30 短期放款
催收款 顏清標 國泰世華銀行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5,742,274 1996-11-16 房屋貸款

(十二)事業投資(總金額:新臺幣16,676,000元)
投資人 投資事業名稱 投資事業地址 投資金額 取得時間 取得原因
顏清標 天台砂石股份有限公司 臺中市竹林里中山路紅竹巷58號1樓 1,676,000 1998-07-15 合資公司
顏清標 天馬瀝青股份有限公司 臺中市港埠路1段229號 3,000,000 1994-03-16 合資公司
顏清標 僑鴻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臺中市埔子里正義路1號 12,000,000 1996-07-13 合資公司

(十三)備註
債務第1.2.3.5.6.7.8.9項申報金額為本金,不含利息違約金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之財產,非屬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7條規定,應辦理財產強制信託之範圍,特此聲明。此致監察院
以上資料,本人係依法誠實申報,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

申報人:顏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