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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基本資料
申報人姓名 姚文智 服務機關 立法院
申報日期 103年12月30日 職稱 立法委員
申報類別 定期申報 檔案下載 h10

(一)親屬資料
姓名 關係
潘瓊琪 配偶
姚○行 子女

(二)不動產--土地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範圍 所有權人 登記時間 登記原因 取得價額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 202 100000分之528 潘瓊琪 93年10月01日 買賣 1,250,000(連同建物係同一棟住宅,見後)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段四小段 29 100000分之528 潘瓊琪 93年10月01日 買賣 1,250,000(連同建物係同一棟住宅,見後)
臺北市文山區興泰段一小段 15,846.87 100000分之528 潘瓊琪 93年10月01日 買賣 1,250,000(連同建物係同一棟住宅,見後)
臺北市文山區興泰段一小段 471.97 100000分之528 潘瓊琪 93年10月01日 買賣 1,250,000(連同建物係同一棟住宅,見後)
臺北市文山區興泰段一小段 4,039.42 100000分之528 潘瓊琪 93年10月01日 買賣 1,250,000(連同建物係同一棟住宅,見後)

(二)不動產--土地變動情形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範圍 所有權人 變動時間 變動原因 變動時之價額

(二)不動產--建物(房屋及停車位)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範圍 所有權人 登記時間 登記原因 取得價額
臺北市文山區興泰段一小段 116.17 全部 潘瓊琪 93年10月01日 買賣 1,250,000(超過五年)
臺北市文山區興泰段一小段 6,671.42 184分之2 潘瓊琪 93年10月01日 買賣 150,000(車位)

(二)不動產--建物變動情形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範圍 所有權人 變動時間 變動原因 變動時之價額

(三)船舶
種類 總噸數 船籍港 所有人 登記時間 登記原因 取得價額

(四)汽車
廠牌型號 汽缸容量 所有人 登記時間 登記原因 取得價額
HONDA CR-V 2.4 VTi-S 2,354 潘瓊琪 102年01月31日 買賣 950,000

(五)航空器
型式 製造廠名稱 國籍標示及編號 所有人 登記時間 登記原因 取得價額

(六)現金(指新臺幣、外幣之現金或旅行支票)(總金額:新臺幣元)
幣別 所有人 外幣總額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七)存款 (指新臺幣、外幣之存款)(總金額:新臺幣2,155,901元)
存放機構 種類 幣別 所有人 外幣總額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活期存款 新臺幣 姚文智 310,216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 活期儲蓄存款 新臺幣 潘瓊琪 300,000
臺灣銀行 活期存款 新臺幣 姚文智 1,120,000
臺灣銀行 支票存款 新臺幣 姚文智 425,685

(八)有價證券(總金額:新臺幣元)
1.股票(總價額:新臺幣元)
名稱 所有人 股數 票面價額 外幣幣別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2.債券(總價額:新臺幣元)
名稱 代碼 所有人 買賣機構 單位數 票面價額 外幣幣別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3.基金受益憑證(總價額:新臺幣元)
名稱 所有人 受託投資機構 單位數 票面價額 外幣幣別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4.其他有價證券(總價額:新臺幣元)
名稱 所有人 單位數 價額 外幣幣別 新臺幣總額或折合新臺幣總額

(九)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總價額:新臺幣1,150,000元)
1.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
財產種類 項/件 所有人 價額
油畫 2 姚文智 400,000
琉璃 2 姚文智 250,000
珠寶 3 潘瓊琪 500,000

2.保險
保險公司 保險名稱 要保人 備註
富邦人壽 投資型壽險 姚文智
南山人壽 投資型壽險 潘瓊琪
國泰人壽 終生壽險 潘瓊琪

(十)債權(總金額:新臺幣2,000,000元)
種類 債權人 債務人及地址 餘額 取得時間 取得原因
借款 潘瓊琪 創意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 2,000,000 102年08月01日 借款

(十一)債務(總金額:新臺幣8,259,580元)
種類 債務人 債務人及地址 餘額 取得時間 取得原因
房屋貸款 潘瓊琪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 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 7,699,580 93年10月01日 轉貸自合庫
信用貸款 潘瓊琪 玉山銀行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 560,000 103年10月01日 貸款

(十二)事業投資(總金額:新臺幣2,500,000元)
投資人 投資事業名稱 投資事業地址 投資金額 取得時間 取得原因
潘瓊琪 創意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民權路88號4F 2,500,000 93年10月01日 投資

(十三)備註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之財產,非屬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7條規定,應辦理財產強制信託之範圍,特此聲明。此致監察院
以上資料,本人係依法誠實申報,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

申報人:姚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