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葉宜津 P.206 陳歐珀 (1次) P.212-215 段宜康(1次) P.215-217 陳根德(1次) P.217-220 楊麗環(1次) P.220-223 葉宜津(1次) P.223-227 劉櫂豪(1次) P.227-230 羅淑蕾(1次) P.230-234 陳素月(1次) P.234-237 管碧玲(1次) P.237-240247 李昆澤(1次) P.240-244260 高金素梅(1次) P.244-247 李桐豪(1次) P.247-250 簡東明(1次) P.250 鄭汝芬(1次) P.250-251 李鴻鈞(1次) P.251-252 林國正(1次) P.259-264 陳雪生 P.260 邱志偉(1次) P.264-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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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別 | 委員會 | ||
質詢日期 | 2015-04-22 | ||
主席 | 楊麗環 | ||
質詢性質 | 預算案 |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會議內容 | 一、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經本院交通委員會處理完竣,其中2億元不指定項目繼續凍結乙案。二、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南星土地開發計畫─港務公司辦理部分」1億1,825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三、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南星土地開發計畫─港務公司辦理部分」1億1,825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四、審查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凍結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保警及保全費用」之「港務警察局業務費」9,460萬3,000元,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五、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凍結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保警及保全費用」之「港務消防隊業務費」3,842萬8,000元,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六、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預算31億9,059萬3,000元,凍結二分之一,俟將建置計畫送交本院交通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七、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凍結歲出預算十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八、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一),凍結「交通科技研究發展」1億0,581萬7,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九、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二),凍結「路政管理」4,072萬4,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十、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三),凍結「業務費」2億9,501萬1,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十一、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四),凍結「臺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2億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十二、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五),凍結「鐵路行車安全六年改善計畫」8億8,800萬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十三、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六),凍結「高速鐵路後續工程建設計畫」3,950萬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十四、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七),凍結「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獎補助費」14億5,000萬元之三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十五、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五),凍結「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14億5,711萬8,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十六、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六),凍結「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2,522萬1,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十七、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七),凍結「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一般事務費」544萬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十八、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八),凍結「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26億2,750萬元之十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十九、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一),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77億1,664萬9,000元之四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二十、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八),凍結「成立經營輔導團或推動標竿學習及推動原民鄉公共運輸發展」4,780萬元之二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二十一、審查交通部函送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3年度「一般服務費」檢討與改進報告案。二十二、處理交通部函送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3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分年性項目」檢討與改進報告案。二十三、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四十四),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77億1,664萬9,000元之五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二十四、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6項決議(四十六),凍結「獎補助費」70億6,100萬元之二十分之一,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二十五、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預算決議,凍結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預算之二分之一,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 | ||
決議/決定 | 均處理完竣。(P.203-266) | ||
類別 | 交通行政 ; 交通建設 ; 交通政策 ; 預算凍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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