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王廷升(1次) P.80-81 呂學樟(1次) P.81-82 尤美女(2次) P.82-86103-115 鄭天財(1次) P.86-88 王惠美(1次) P.88-91 吳宜臻(2次) P.91-94105107-110 段宜康(1次) P.94-97 林滄敏(1次) P.97-99108-113115 蔡其昌(1次) P.99-103 顏寬恒(1次) P.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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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別 | 委員會 | ||
質詢日期 | 2015-04-30 | ||
主席 | 呂學樟 | ||
質詢性質 | 預算案 |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會議內容 | 一、處理、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法務部及所屬預算凍結項目共9案:(一)處理法務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各檢察署「檢察業務」5億9,650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並就5項提案凍結理由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二)處理法務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各項法規問題研究」496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三)處理法務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矯正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1,000萬元,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四)處理法務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執行案件處理」11億1,543萬7千元凍結1,000萬元,並就3項提案凍結理由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五)審查法務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檢察業務」項下「特別偵查組案件偵辦」483萬7千元凍結五分之一,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六)處理法務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辦理司法保護業務」之「獎補助費」1億1,673萬4千元凍結200萬元,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七)處理法務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辦理貪瀆預防業務」912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八)處理法務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辦理矯正行政業務」凍結200萬元,並就2項提案凍結理由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九)處理法務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辦理廉政政策規劃考核業務」1,563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並就2項提案凍結理由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二、審查法務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主管財團法人設置任務已達成,或設立目的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績效不彰、性質或業務相近者,提出具體退場或整併計畫及時程之報告,請查照案。 | ||
決議/決定 | 一:均准予動支;二:准予備查。(P.67-79,81-115,117-119) | ||
類別 | 法務 ; 獄政 ; 財團法人 ; 預算凍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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