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蔣乃辛(1次) P.89-91,103 陳碧涵(1次) P.91-93 黃國書(1次) P.93-94 何欣純(1次) P.94-97 陳亭妃(1次) P.97-99 鄭麗君(1次) P.100 呂玉玲(1次) P.100 黃志雄(1次) P.100-101 陳淑慧(1次) P.101-102 許智傑(1次) P.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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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別 | 委員會 | ||
質詢日期 | 2015-10-15 | ||
主席 | 陳碧涵 | ||
質詢性質 | 預決算 |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 ||
會議內容 | 處理104年度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案等10案︰(一)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一二四),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二)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預算2億4,000萬元,俟該部新興重大施政計畫獲得行政院正式核定,並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三)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文化部主管」預算共116億4,943萬9,000元,凍結2億元,俟該部新興重大施政計畫全數獲得行政院正式核定後,並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四)文化部函送「出版業務推動與輔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五)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原列13億8,092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六)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化交流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七)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原列1億2,113萬5,000元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八)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下輔助拍攝具市場競爭力或文化藝術多元性之國片及短片,原列2億8,769萬元,予以凍結5,0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九)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廣播電視事業輔導」原列5億4,858萬2,000元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十)文化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流行音樂產業輔導」原列4億7,398萬2,000元之三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 ||
決議/決定 | 均准予動支。(P.71-103) | ||
類別 | 文化政務 ; 預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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