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賴士葆(1次) P.319-322
林德福(1次) P.317-319
許添財(1次) P.322-325
薛凌(1次) P.325-327
孫大千(1次) P.327-329
羅明才(1次) P.329-332
盧秀燕(1次) P.332-334
李桐豪(1次) P.334-336
翁重鈞(1次) P.336-338
費鴻泰(1次) P.338-340
黃偉哲(1次) P.340-342
李應元(1次) P.342
會議別 委員會
質詢日期 2014-05-28
主席 賴士葆
質詢性質 預算案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會議內容 處理院會交付:一、審計部函送「一般行政」項下「國內旅費」預算編列情形報告案。二、審計部函送「中央政府審計」工作計畫預算編列情形報告案。三、審計部函送派員參加「國際內部稽核協會年會」情形報告案。四、審計部函送「縣市地方審計」工作計畫預算編列情形報告案。五、審計部函送「重要審核意見追蹤列管情形」專案報告案。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該總處單位預算及第二預備金所作13項凍結預算之決議,俟向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附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內容如下:1.當前財政惡化,行政院主計總處依然放縱各部會103年度預算繼續編列沒有法源依據的公務員「黑箱獎金」,高達24億1,898萬5,000元,輕忽看緊國家預算編列之責,致國家財政負擔加劇,爰針對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經費413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103年上半年度經濟成長率等相關預測成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2.行政院主計總處讓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預算編列增加百分之十,對於所增加之金額如何使用、使用情形全然不知,僅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為經濟建設需增加預算,卻未了解調查經濟建設是否必要、其所帶來之經濟效益及其相關評估,顯見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列預算鬆散浮濫。爰此,凍結行政院主計總處103年度預算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經費五分之一,共計新臺幣82萬7,000元。待行政院主計總處針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增列預算詳細使用情形、其效益及影響等相關資料研議完畢回覆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檢視相關單位決算報告,或各營業或非營業決算報告,所修正之項目及額度,主計機關未承擔起法所賦予之職責,明顯積極度不足,爰針對第4目「會計及決算業務」預算269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4.101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預算執行流出經費總額為182億6,200萬元,雖然符合目前預算法規定,卻凸顯預算編列不實、浮濫。爰此,凍結103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會計及決算業務」預算五分之一,計新臺幣53萬9,000元,俟行政院主計總處提出101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經費流出及流入完整項目及詳細金額,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5.「國民幸福指數」及「物價之統計」為行政院主計總處近年持續進行之調查,「綜合統計業務」項下增列訪查費與審核費共222萬4,000元,未見行政院主計總處於預算書中說明。爰此,凍結第5目「綜合統計業務」預算3,41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6.行政院主計總處將原本1年公布8次GDP預測值減半為4次,以避免造成GDP預測改來改去,引發質疑是擔心修正次數過多再引發批評。然查103年度「綜合統計業務」預算仍較102年度增列120萬4,000元,再對照其預算書所列之「預期成果」,明顯缺乏積極態度,逃避承擔,爰針對第5目「綜合統計業務」預算3,41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檢視103年上半年度預測成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7.「綜合統計業務」項下委託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相關調查經費119萬元,編製國民幸福指數,並於102年8月30日發布我國首次國民幸福指數統計。國民幸福指數之架構應輔以非經濟指標反應民眾之福祉感受,藉此作為政府擬定、執行政策參考,藉以讓政府各機關運用國民幸福指數具體擘劃可讓國民永續幸福之政策,俾兼顧經濟發展及民眾福祉,以發揮統計效益。故凍結「綜合統計業務」項下「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相關調查」經費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8.行政院主計總處98至101年期間不僅屢次修正經濟成長率預測值,且頻頻失準,101年度實際經濟成長率僅為1.32%,100年8月預測之經濟成長率卻為4.58%,偏差率達71.18%,顯示政府經濟預測未臻準確。政府發布之經濟成長率預測向為各政府機關對於財政收支估算之所繫,倘經濟成長率高估,將造成稅課收入高估,支出膨脹,經濟預測失準連連,亦致經濟、財政政策之擬訂失據。故凍結「國勢普查業務」預算7,512萬5,000元之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9.主計訓練業務未見相關訓練內容之整合性,及必要性之檢討,仍停留於「逐步檢討」,顯示積極性已不足,班次散落於各主計機構辦理訓練是否有其必要,著實有浪費之疑慮。爰針對第7目「主計訓練業務」預算1,487萬3,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10.營建工程編列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建築物修繕,應檢討是否有其必要,並思考是否可就現有政府之建築物,予以整併、借用、移用或撥用之方式,以利國家資源整合。爰針對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辦理主計人員訓練中心之宿舍區等之修繕費用714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11.行政院主計總處以新臺幣90餘元單價購置9,950個不鏽鋼便當盒作為問卷禮品,花費近百萬公帑,卻草率驗收,接受廠商以不實報告蒙混過關;其後又再度花費公帑回收含錳便當盒並另支新臺幣50餘萬元購置廚房用品作為替代禮品,以圖善後。整個事件皆因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控不實,然未見任何官員負責,反都以全民買單的方式花錢了事,顯怠忽職守。另台電公司變壓器採購弊案,行政院主計總處迄今亦未通案檢討此等弊案本身問題、後續契約糾紛、連帶賠償以及必須再次採購等對國庫造成的損失,顯未盡善理國家預算之責。爰此,凍結103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第一預備金」預算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完整檢討報告與懲處名單報告後,始得動支。12.各財團法人預算書編列仍普遍簡略,且預算科目混亂不一、不利審查。爰凍結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10億4,360萬7,000元(人事、行政經費除外)之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提出「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之相關預算科目編列準則及定義提報立法院,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行政院花費第二預備金5.6億元,用於裝潢新莊中央合署辦公大樓;支付「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9.95億元;花費1,000萬元用於辦理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計畫等多項經常性支出,顯示第二預備金近年來之使用,已與設立第二預備金的立法目的相悖離,爰凍結「第二預備金」預算75億元之十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決議/決定 均處理完畢,准予動支(P.263-343)
類別 預算 ; 預算凍結 ; 主計 ; 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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