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李應元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02-24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1期第1次會議 101卷002期二冊3943號0348-0350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最高法院日前在刑事庭會議中作出決議,未來法官原則上將只調查對被告有利的事項;至於對被告不利的犯罪事實,法官並不主動調查,而是由檢察官負起舉證責任。若檢察官舉證不足,被告可能獲判無罪。此一決議一經公布,引發檢察體系及被害人團體的不滿,質疑最高法院眼中只有被告人權,犧牲被害人權益。不過,犯罪被害人能否在司法程序中獲得保護,並不必然與被告的人權處於對立狀態。強求法院只能擇一保護,恐怕最終二者都無法兼顧落實,對於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原則如何在審判實務中逐步實踐,此一理想中的刑事司法審判邏輯,在我國法庭內卻遭到嚴重扭曲,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尤其檢調機構辦案心態更應加速調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04-06 |
答覆公報 | 101卷017期一冊3958號0265-026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刑事訴訟 |
類別 | 刑法 ; 訴訟法 |
關鍵詞 | 刑事訴訟法 ; 無罪推定 |
答復機關 | 法務部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