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李應元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02-24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1期第1次會議
101卷002期二冊3943號0348-0350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最高法院日前在刑事庭會議中作出決議,未來法官原則上將只調查對被告有利的事項;至於對被告不利的犯罪事實,法官並不主動調查,而是由檢察官負起舉證責任。若檢察官舉證不足,被告可能獲判無罪。此一決議一經公布,引發檢察體系及被害人團體的不滿,質疑最高法院眼中只有被告人權,犧牲被害人權益。不過,犯罪被害人能否在司法程序中獲得保護,並不必然與被告的人權處於對立狀態。強求法院只能擇一保護,恐怕最終二者都無法兼顧落實,對於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原則如何在審判實務中逐步實踐,此一理想中的刑事司法審判邏輯,在我國法庭內卻遭到嚴重扭曲,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尤其檢調機構辦案心態更應加速調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2-04-06
答覆公報 101卷017期一冊3958號0265-0266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刑事訴訟
類別 刑法 ; 訴訟法
關鍵詞 刑事訴訟法 ; 無罪推定
答復機關 法務部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