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楊麗環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12-21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14次會議
102卷001期四冊4026號1324-1326頁 PDF檔
會議內容 接獲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來函指出,該會曾處理過一位不適任教師的案例:這位老師,証照好多張,有英語任教和主任資格,教學教案製作精美。更難得的,還會寫教學省思札記……若以目前的評鑑制度,他絕對是認真的優良教師。所以,績效主義式的評鑑,反而無法淘汰不適任教師,而認真為學生的好老師,又無法用紙本量化、很難被評斷!因此,處理不適任教師,就應用專為不適任教師而制定的「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並且要知如何處理、落實處理,才是有效解決不適任教師的根本之道。本席曾任國中老師數年,亦認為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問題,目前已有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及校內考核制度了,再引入評鑑制度恐有疊床架屋之問題,因此,如何依據現有制度處理、導入外部專家意見及落實處理,才是有效解決不適任教師的根本之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02-26
答覆公報 102卷007期二冊4032號0270-027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教師評鑑
類別 教育政務
關鍵詞 學校考核 ; 行政評鑑
答復機關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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