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
丁守中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12-14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13次會議 101卷083期三冊4024號0042-0043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就近日壹傳媒交易案衍生諸多風波,引起各界對金融機構或大型製造業是否應投資媒體的廣泛討論。然而,以美國CBS Corporation(哥倫比亞廣播公司)與The New York Times Company(紐約時報公司)為例,共同基金與法人機構即占了高達八成的股權比例,其中也不乏大型金融機構或製造業如JP Morgan Chase、Goldman Sachs等,且持股比例均在10%以下。顯見政府監督著眼點應在於金融機構或大製造業之持股比例,而非能否參與媒體,而主管機關也應將更多心力著眼於媒體企業經營程序是否如宜、媒體客觀報導公正性,與經營團隊的專業適格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02-26 |
答覆公報 |
102卷007期二冊4032號0278-027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大眾傳播 |
類別 |
電視廣播 |
關鍵詞 |
媒體經營 |
答復機關 |
經濟部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