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丁守中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12-14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13次會議
101卷083期三冊4024號0042-0043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就近日壹傳媒交易案衍生諸多風波,引起各界對金融機構或大型製造業是否應投資媒體的廣泛討論。然而,以美國CBS Corporation(哥倫比亞廣播公司)與The New York Times Company(紐約時報公司)為例,共同基金與法人機構即占了高達八成的股權比例,其中也不乏大型金融機構或製造業如JP Morgan Chase、Goldman Sachs等,且持股比例均在10%以下。顯見政府監督著眼點應在於金融機構或大製造業之持股比例,而非能否參與媒體,而主管機關也應將更多心力著眼於媒體企業經營程序是否如宜、媒體客觀報導公正性,與經營團隊的專業適格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02-26
答覆公報 102卷007期二冊4032號0278-027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大眾傳播
類別 電視廣播
關鍵詞 媒體經營
答復機關 經濟部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公平交易委員會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