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江惠貞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12-14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13次會議
101卷083期三冊4024號0047-0048頁 PDF檔
會議內容 有鑒於工業用笑氣不屬於《藥事法》列管範圍,造成不法人士利用法律漏洞,向合法廠商購買工業用笑氣後加以加工、販賣,供民眾娛樂使用,嚴重危害國人健康。本席要求行政院衛生署、法務部及相關單位儘速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將工業用笑氣列為毒品,以利加強管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02-26
答覆公報 102卷007期二冊4032號0279-027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毒品
類別 管制藥品管理
關鍵詞 一氧化碳 ; 氧化亞氮
答復機關 經濟部 ; 行政院衛生署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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