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黃昭順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12-07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12次會議
101卷081期二冊4022號0061-0062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近日陸續發生之台鐵公共工程弊案,牽涉到各級公務人員,尤其痛心!自民國87年「政府採購法」頒布施行以來,針對公共工程先後訂定相關作業規範,然揆諸公共工程建設規劃之藍圖與實際竣工仍有極大落差,其中潛藏設計錯誤、數量浮編、偷工減料與施工不良等缺失,及不時爆發之工程弊案,向為各界所詬病。政府每年推動公共工程建設經費達數千億元,占整體資本支出之大幅比重,然公共工程弊端仍頻傳不斷,工程品質迭受質疑?政府為何一直不能有效遏阻不法?公務員疑似勾結掮客,護航特定廠商低價搶標,再以變更設計、追加預算、延長工期等方式圖利廠商,從中收取回扣。這是常見的弊端,但政府為何至今仍束手無策?工程弊端的因素或許很多,然工程契約與法令(規)相互衝突矛盾,致生法律漏洞或執行困難,難道公部門毫無察悉?卻從未曾見工程部門有對矛盾牴觸、不符實宜的法規主動剴切檢討,當同一案情可用不同法令依據,作不同裁量時,怎不要業者另走旁門?日前,工程會稱將宣導「改良式最低標」及「最有利標」,「勞務採購」則鼓勵採最有利標;透過合理訂定投標廠商資格及評分機制,但面對公共工程低價搶標依然嚴重,官商利益輸送、黑道圍標等輿論詬病焦點,政府如何能讓承辦公務員「知做、肯做、敢做」,朔立品牌清新形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01-11
答覆公報 102卷005期五冊4030號1839-1841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政府採購
類別 政府採購
關鍵詞 營造業 ; 技師 ; 簽證
答復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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