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黃昭順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12-07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12次會議
101卷081期二冊4022號0068-0069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針對中共十八大會議正式提到「九二共識」,其所代表的正向意義,籲請政府握機創勢,為國家穩定和平發展奠定良基。九二共識的基本內涵是「一中各表」,原則則是「擱置主權,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基此共識;兩岸應非敵對,而是先由經濟著手;盡可能理解對方,尋求共同利益,共創雙贏。不論國內對「九二共識」的認知是否能趨一致?甚或仍然藉故以為政治操作的議題,但不可諱言;是因為有九二共識才有對談的立基,因為認同九二共識才有ECFA的簽定,也才讓台灣在國際社會上有更大的競爭空間。由九二共識所導引而來的兩岸互動模式,對台灣言其所產生之利,事實遠大於弊。不過,相對於九二共識和我們憲法的緊密關係,大陸只是剛開始啟動九二共識制度化的工程,這中間存在著制度化不對等性。因此;如何彼此都能將其確實納入制度化,相信是維持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關鍵,形成不易,兩岸必須加以重視。如果說九二共識是打開兩岸關係這個潘朵拉盒子的鑰匙,那更必須讓九二共識不斷鞏固深化,兩岸才能進一步開展更正向的交流互動關係。惟九二共識跨出制度化的步伐,將來兩岸關係才能突破經貿擴及其他層面,對國家整體競爭力提升、國家安全才更具保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3-01-11
答覆公報 102卷005期五冊4030號1802-1803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國家安全 ; 大陸政策
類別 國家安全 ; 兩岸經貿
關鍵詞 九二共識 ; 兩岸關係
答復機關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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