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江惠貞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11-23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10次會議 101卷074期一冊4015號0183-0184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日前有企業為了因應景氣變化,和本國派遣勞工解約、繼續雇用外勞,並宣稱派遣勞工是短期聘雇的人力,不同於外勞公司的長期人力規劃,但派遣人力一樣是本勞,雇主應優先聘雇,企業的作法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仍有企業為了節省成本留住廉價的外勞為主,侵害本國勞工之就業權利。本席請行政院勞委會加強稽查,並研議是否修法杜絕該情事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12-28 |
答覆公報 | 102卷002期一冊4027號0233-0235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流動勞工 ; 勞工權益 ; 就業輔導 |
類別 | 勞動人力資源 |
關鍵詞 | 派遣人力 ; 補充性勞力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