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江惠貞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11-23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10次會議 101卷074期一冊4015號0199-0200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有鑑於我國高嚼食檳榔率是導致口腔癌高發生率及高死亡率的主要原因,目前每年分別有五千多人罹患口腔癌和二千多人死於口腔癌,此外,口腔癌為青壯年男性最容易發生的癌症,發生及死亡年齡中位數均較其他癌症提早十至二十年;另根據調查嚼食檳榔而發生口腔癌之比例,高於不嚼食檳榔者28倍以上,而因嚼食檳榔所引起的癌症,繁複的療程造成許多家庭破碎外,治療口腔癌、食道癌、咽喉癌、肝炎等所支出之醫療費用,也造成健保給付相當大的負擔。目前對於在指定清除地區內隨地吐檳榔汁、檳榔渣之民眾,只能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條規定讓其繳納罰金,但再犯率高且並無法達到教化之目的。本席建請環保署應比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對隨地吐檳榔汁、檳榔渣處罰鍰之民眾應實施四小時之戒檳講習,藉以協助民眾順利戒除嚼食檳榔之惡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3-01-04 |
答覆公報 | 102卷004期一冊4029號0273-027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廢棄物處理 |
類別 | 廢棄物管理 |
關鍵詞 | 檳榔汁 ; 檳榔渣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