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呂玉玲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11-16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9次會議
101卷071期二冊4012號0118-0118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鑑於法務部未善盡職責,督促所轄檢察署檢察官於辦理受刑人執行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案件,以羈押日數優先折抵罰金易服勞役或優先折抵有期徒刑指揮執行時,積極為裁量權之行使,詳予斟酌受刑人有利、不利之情形,於具體個案中明確說明裁量基準及合於法規授權目的之裁量理由,致生執行指揮有怠為裁量、不為裁量及不附理由之違法疑義,損及受刑人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2-12-14
答覆公報 101卷083期三冊4024號0022-0022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受刑人
類別 矯正事務
關鍵詞 裁量基準
答復機關 法務部
關係文書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