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林國正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11-09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8次會議 101卷068期二冊4009號0122-0122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鑒於大陸籍配偶在台灣的待遇雖不斷由緊而鬆,但和其他外籍配偶相比仍有明顯落差,如外籍配偶四年就可取得身分證,然而大陸配偶卻需要六年,承受種種制度不平衡,造成陸配與其家屬沉重身心壓力。為取得權益衡平原則,建請政府相關單位儘速研修歧視性的法規,將陸配來台取得身分證的規定,「依親居留滿四年」,在台灣合法居留連續二年且每年居住逾183天,改為「依親居留滿三年」,每年在台灣合法居留期間須超過183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12-07 |
答覆公報 | 101卷081期二冊4022號0029-002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外國人 ; 夫妻 |
類別 | 戶政 |
關鍵詞 | 外籍配偶 ; 大陸配偶 ; 新移民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