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委員 林國正
會議別 院會
質詢日期 2012-11-09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8次會議
101卷068期二冊4009號0122-0122頁 PDF檔
會議內容 鑒於大陸籍配偶在台灣的待遇雖不斷由緊而鬆,但和其他外籍配偶相比仍有明顯落差,如外籍配偶四年就可取得身分證,然而大陸配偶卻需要六年,承受種種制度不平衡,造成陸配與其家屬沉重身心壓力。為取得權益衡平原則,建請政府相關單位儘速研修歧視性的法規,將陸配來台取得身分證的規定,「依親居留滿四年」,在台灣合法居留連續二年且每年居住逾183天,改為「依親居留滿三年」,每年在台灣合法居留期間須超過183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答復否 已答
答覆日期 2012-12-07
答覆公報 101卷081期二冊4022號0029-0029頁 書面答復 PDF檔
主題 外國人 ; 夫妻
類別 戶政
關鍵詞 外籍配偶 ; 大陸配偶 ; 新移民
答復機關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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