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立委專區 | 質詢表現 | 院會專案(書面)質詢 |
質詢委員 | 黃昭順 |
會議別 | 院會 |
質詢日期 | 2012-11-09 |
會議名稱 | 立法院第8屆第2期第8次會議 101卷068期二冊4009號0138-0139頁 PDF檔 |
會議內容 | 針對台灣農地長年受到嚴格的管制,而農業收入占GDP的比重日低,即使在各種休耕補貼之下,供過於求的農地其地價已降無可降,不論租售,其收益都有若雞肋。但同樣一筆農地,若能變更為建築用地,則身價立即翻倍,隨建地價格一日數漲。因而手中握有一片田的老農夫婦,總在引頸期盼土地用途變更,點土成金的幸運。鑑此;無誘因的要老農交出田地,當然會群情憤慨。是故本席建議較可能的解決辦法就是,將農地變更為建地的特權完全交付給農地的主人,強制規定,除農民所擁有者外,一概不准變農田為建地。但必須配套規定;農民要以其農地參與政府協助成立的土地合作社,依土地作價取得的股份,分享未來農地用途變更出售、農地租賃所得等所創造的紅利。同時,政府必須承諾,凡以農地參與合作社的老農夫婦,符合一定條件者,不但可續保過去務農時的種種補貼,尚可依其貢獻農地價值高低,給予合理退休年金。相信在此制度下,不但老農的疑慮可以全然消除,因絕大部分農地都可以彙整在合作社之中,政府更可有效管理充分運用,這才是利民福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答復否 | 已答 |
答覆日期 | 2012-12-14 |
答覆公報 | 101卷083期三冊4024號0024-0024頁 書面答復 PDF檔 |
主題 | 農地 |
類別 | 農業政務 ; 地政 |
關鍵詞 | 小地主大佃農 ; 休耕 |
答復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關係文書 | PDF檔 |